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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志

 
 

读《论语》,学处事  

2016-12-13 19:58:28|  分类: 诸子百家研究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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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《论语》,学处事

江西省大余中学 程秀全

 

一、主张“恕”道的孔子也会生气

《论语·卫灵公》,子贡曾问孔子:“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?”孔子的回答是:“其“恕”乎。”还解释说: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。”孔子提倡“君子有九思”(《论语·季氏》),其三为“色思恭”,即脸色,要温和;君子无论遇到什么样的人与事,都应脸色温和,不生怒气。“恕”道与“色思恭”其实所反应的是孔子“仁”与“礼”的思想,而“仁”与“礼”二者又互为表里。《论语·颜渊》说:“克己复礼为仁。一日克己复礼,天下归仁焉。”但是,作为“万世师表”的孔子,并不是永远和颜悦色,他并没有被固定的理论所左右,孔子也会生气。

我们且看《论语·公冶长》中一段文字:

宰予昼寝,子曰:“朽木不可雕也,粪土之墙不可圬也,于予与何诛!”子曰:“始吾于人也,听其言而信其行;今吾于人也,听其言而观其行。于予与改是。”

宰予上课睡觉,孔子不是讽刺说“朽木不可雕也,粪土之墙不可污也”?“朽木不可雕”早已成为骂不上进、不成器的人的俗语。“粪土之墙不可污”引用的人很少,因为这个比喻太挖苦人了,把人比作厕所的墙壁,我们没必要去粉刷——即使天天粉刷也刷不干净!这不是说他是“粪坑里的石头,又硬又臭”么?用我们现在的教育观点来看,把宰予比作“粪土”之墙,是否有伤学生自尊?并且说“于予与何诛”—— 对于宰予这个人,责备还有什么用呢?——不就是说他是“死肉一块”么?“始吾于人也,听其言而信其行;今吾于人也,听其言而观其行”,说得再好也没用,还得看你的行动!这对孔子来说,是多么深刻的领悟呀,有种“今是而昨非”的感慨!这些,与我们现在的一般老师何其的相似。

孔子说“仁者,爱人”,但有些人,孔子不仅不爱,骂起来更是毫不留情。面对季氏“八佾舞于庭”(《论语·八佾篇》),不把国君放在眼里,甚至自比天子的越“礼”的做法,孔子愤激的说:“是可忍也,孰不可忍也!”(同上)——如果这件事情都能容忍得下,那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容忍!其实,温文尔雅的孔子是时常强调有些时候必须“忍”的。他曾说“小不忍则乱大谋”(《论语·卫灵公》);又说“君子有三戒”,第二戒是“及其壮也,血气方刚,戒之在斗”(《论语·季氏》)而孔子“是可忍,孰不可忍”这样的话,很能看出孔子的容忍也是有限度的,忍无可忍才会骂出这样的话。

这么看来,似乎孔子讲“仁”,讲“爱人”,但他并不能始终践行“仁”,所以他要骂“始作俑者”、骂“八佾舞于庭”的人;孔子讲“忍”,讲“戒”,但面对太嚣张过份的人,也并不能完全“戒”除容“忍”。孔子讲“恕”“可终身行之”,讲“色思恭”,但面对上课睡觉的宰予,还是不能宽恕而怒气显于色,尽揶揄挖苦之能事。孔子主张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,而对于“己所不欲,施于人”的人,他也有脾气。

二、孔子发脾气是对思想原则的“灵活运用”

孔子这种思想与行动的矛盾如何理解呢?我们可以用孔子自己的话来分析。

子曰:“君子之于天下也,无適也,无莫也,义之与比。”(《论语·里仁》)意思是君子对于天下之事,没有什么事一定要怎么做,没有什么事一定不要怎么做,但有一点,就是一切都要依循“义”。“义”是做事的最高原则,是一切原则的原则;其它的原则在“义”面前都是小原则。孔子在这里的“义”很抽象,可理解为道义、正义,或者儒家所主张的“仁”与“礼”,甚至可以理解为事实、规律;“义之与比”就是一切以人为本,一切从实际出发,实事求是,按规律办事。从中可见,孔子为人处世的方式方法不是固定不变的,他不会犯教条主义错误,也不犯经验主义错误,他知变通,能以“义”为原则“灵活运用”。

我们用“义之与比”来分析孔子骂宰予这件事,就会发现孔子生气生得应该。孔子主张“有教无类”,不因为贫富、贵贱、智愚、善恶等原因把一些人排除在教育对象之外,对谁都进行教育。这某种意义上是人人平等,是“仁”。在招收学生上,孔子能突破等级,一视同仁,但对于禀性不同的学生,在教育的内容与方式方法上也能一视同仁吗?显然不能。于是,孔子又提出“因材施教”。孔子是很明确的指出人的天性禀赋是不一样的。他说:“中人以上,可以语上也;中人以下,不可以语上也。”(《论语·雍也》)因而,对于宰予,孔子不仅骂“朽木不可雕也”,还加上一句“粪土之墙不可圬也”,因为他就是这样的人,就需要这样的“教育”,他不仅受得了这样的骂,也只有这样的骂对他才有警示作用。孔子挖苦讥讽学生,虽有违“恕”道,但没有离开“仁”,没有离开“爱人”——对上课睡觉的人,孔子也没有放弃对他的教育;骂他,讽刺他,挖苦他,正是为了让他更好的受教育!可见,当“仁”与“恕”放一处时,孔子正如孟子所说的一样,“舍鱼而取熊掌者也”一样——舍“恕”而取“仁”者也,虽有违“恕”道但不离“仁”道,这就是“义之于比”。

季孙氏“八佾舞于庭”为何能激起孔子如此的愤怒?因为,当时宫廷舞乐队的制度是:天子八佾(八人为一行,叫一佾;八佾是八八六十四人),诸侯六佾,卿、大夫四佾。季氏只能用四佾,鲁昭公应用六佾,只有周朝天子可用八佾。可是季氏却故意打破老规矩,偏要设置六十四人的大型舞乐队。他不仅不把国君放在眼里,甚至自比天子。这种做法违背了当时的“礼”,而“礼”是孔子的核心思想,所以孔子谈到季氏时,就愤怒地说:“八佾舞于庭,是可忍也,孰不可忍也!”“恕”道、“仁”道与最基本的“礼”仪相比,孔子舍小原则的“恕”“仁”而取大原则的“礼”,因而说出“是可忍,孰不可忍”的话。这也是“义之于比”的具体运用。

因而,孔子是主张“仁”,主张“礼”,是讲“恕”可以“终身行之”,希望做到“色思恭”,但这些原则都不是死的,在特定范围内确实应是如此,但不是在一切时候均应如此。这就是孔子所言的“君子这于天下也,无適也,无莫也,义之与比”。这是孔子思想在实践上的光辉!这种光辉用现在的话来说,就是教条原则是死的,人是活的;活的人要从实际出发,灵活的去运用教条与原则。

三、无適也,无莫也,义之与比”闪耀着孔子实践上的光辉

“义之于比”这一大原则,孔子在教育方面,运用得特别自如。孔子主张“三思而后行”,这句话很有道理,到现在也焕发着光辉;但这句话也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。《论语·先进》,子路问:“:“闻斯行诸?”孔子说:“有父兄在,如之何其闻斯行之?”冉有问同样的问题,孔子却说:“闻斯行之”公西华对孔子的两个回答颇为迷惑,问原因,孔子淡淡的说:“求也退,故进之;由也兼人,故退之。”这一则是孔子因材施教的典范,也是孔子灵活运用理论的典范,更说明“三思而后行”这一原则也应因人而异而非放之四海而皆准。一切都必须从实际出发,实事求是,做出的选择才能够正确,不能死守一句话,死守一个字而不放。而现在的教育,常常是一边倒。赏识教育是对所有学生都进行赏识,不分对象;不能体罚学生,不能变相体罚学生,是针对一切学生来说的,不会考虑学生个人的差异;暑期学生游泳溺水身亡屡有发生,便有禁止下河游泳的禁令,根本不曾想预防溺水最好的方法就是学会游泳。当一切事情都一刀切的时候,当什么东西都要求整齐划一的时候,就是消灭个体差异的时候,就是违背教育规律的时候,就是违背“义之与比”的时候。作为现代人的我们,应好好思考这个问题。

孔子很强调“信”,他曾说“人而无信,不知其可”(《论语·为政》),又说“民无信不立”(《论语·颜渊》),可他并不是片面地、无条件地推崇“信”。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记载:孔子周游列国,经过卫国的蒲城,正赶上卫大夫公叔文子的儿子公叔戍占据蒲城,准备叛乱。于是蒲人扣留了孔子。弟子公良孺有勇力,说:“宁可跟蒲人拼命!”他斗得非常厉害,蒲人害怕了,对孔子说:“只要你们保证不去卫国都城,就可以放了你们。”两方面各自发誓。可孔子摆脱了蒲人之后,就径直驱车向卫国都城行进。子贡问:“我们可以背叛盟誓吗?”孔子回答:“我们是被迫立下盟誓,神是不会听的。”子贡显然比孔子低一层,犯了教条主义错误,片面的理解“信”,以为“信”必守;孔子则不仅知道“信”的重要性,他还知道“信”建立的前提必须自觉自愿而非强迫,不是自觉自愿的誓,是不必守的。这就是“义之于比”,这就是孔子思想实践上的光辉。

除被迫的誓言不必守之外,自愿自觉的誓言也不能死守,而必须根据世事的变化灵活处理。《庄子·盗跖》载“尾生与女子期于梁(桥)下,女子不来,水至不去,抱梁柱而死。”这就是尾生抱柱的故事,后世用这个故事比喻坚守信约,忠诚不渝。《史记·苏秦传》以“孝如曾参,廉如伯夷,信如尾生”来赞誉他。嵇康《琴赋》说“比干以之忠,尾生以之信。”李白《长干行》:“常存抱柱信,岂上望夫台。”但只要细心想想,相约时所设定的情境是没有涨水,而实际情况是水涨了。面对变化了的情况还死守着之前的约定,这不是不知变通么。如果孔子对这事进行评论,他一定认为尾生的做法是不正确的。然而尾生的这一做法却得到那么多的赞美与肯定,这除说明我们这个民族对诚信的渴望外,更能表现我们这个民族在诚信问题上极易犯教条主义。文章学问可以让人明智,但文章学问也可以成为愚民的工具!犯教条主义的人,就是不知变通的人,就是不知“义之与比”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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